站长热线位于时刻表大屏下方。 铁路宁波站供图
“您好,我是铁路宁波站值班长,请讲。”春运期间,站长热线接到旅客咨询的数量激增,任淑青已习惯了这句频繁又简短的问候。
“你好,我等会儿乘坐D942次列车,我的亲属是视障人士,你们可以帮他提前进站吗?”电话里的旅客如是咨询。
对此,任淑青说:“可以的,您来火车站后可以再拨打这个站长热线,您亲属是重点旅客,我们送他进站乘车。”
途经铁路宁波站的D942次列车,开行时间是4时29分。接到电话后,任淑青如往常一样,将旅客的乘车信息详细记录在纸上,并设置好闹钟,做好接送重点旅客的准备。
作为铁路宁波站服务和接待旅客的“窗口”,站长热线自2022年6月启用后,已受理旅客来电600多件,其中咨询类300多件、现场帮扶类150多件。
拨通站长热线的旅客来自五湖四海。
从8时到第二天8时,任淑青和其他两位轮班的值班站长一到岗工作,就是24小时“在线”。
任淑青的“小身材”里装满了“大能量”,身上像是有使不完的劲儿。
站长热线和对讲机此起彼伏地响着,任淑青跟随着旅客和同事们的“呼唤”,奔波在铁路宁波站的各个角落:进站口、检票口、站台、服务台……
任淑青接收对讲机信息。 铁路宁波站供图在任淑青眼里,所有铁路工作人员在春运期间的坚守,就是为了让旅客开心平安地回家过年。
“对我们铁路工作者而言,春节不能回家已是常态。但看着每一位带着爱意回家的旅客们能够过一个平安幸福的好年,我就很高兴。”任淑青笑着说。(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