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上,来自世界各地一幅幅生动的野生动植物照片,让人们充分领略了大自然的神奇和美妙。
近年来,随着数码影像技术突飞猛进,自然影像成为人们认识、保护自然以及开展野外研究工作的重要手段。来自云南大理的野生动物摄影师奚志农,在近40年时间中一直实践着“用影像保护自然”的信念。他是第一个在国际野生生物摄影年赛获奖的中国摄影师,也是目前唯一入选“国际自然保护摄影师联盟”(ILCP)的中国摄影师。
影像如何跨越国界成为保护自然的重要力量?中国的自然摄影如何与国际接轨?近日,奚志农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进行解读。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自然影像”是什么?拍摄自然影像的野生动物摄影师与其他摄影师有哪些不同?
奚志农:自然影像是展现大自然千姿百态的真实图片、绘画和视频。自然影像既能记录大自然中美好的一面,也会记录其受到的创伤。在过去30余年中,我通过镜头让藏羚羊、雪豹等可爱的野生动物走进公众视野,也曾通过影像让滇金丝猴、绿孔雀等珍稀动物得到保护。自然影像能够给人们带来共鸣、向往和激励。
雪豹。奚志农 摄我认为成为野生动物摄影师的首要条件是对大自然不顾一切的热爱,其次要拥有很强的学习能力,要能够从文献中学习,向科学家学习,向某一地区的原住民学习。野生动物摄影师要掌握更多的技能,像野外生存、辨识野生动植物等,还要有足够的耐心,不断寻找和等待。
中新社记者:在其他国家,自然影像在保护自然方面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奚志农:在北美洲和欧洲的一些国家,随处可见包含自然影像的产品,不仅仅是报刊、杂志,在桌布、餐具等各种日用品上都会出现。在这样的环境中,公众有更多机会通过影像认识自然,进而开始保护自然。
国际上一些自然摄影展览和赛事已经比较成熟,例如国际野生生物摄影年赛、英国野生生物摄影年会等。这些活动不仅成为优秀自然影像的展示平台,也成为激励野生动物摄影师继续前行的动力。
此外,自然影像与对自然界的相关科学研究紧密关联。国外的野生动物摄影师会针对某一区域展开长时间的调研和拍摄,为科研提供助力。
在中国,通过自然影像促成对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保护的事例也有很多。20世纪90年代,我多次进入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鲜为人知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滇金丝猴展现在大众面前,并由此保住了它们所栖息的一片原始森林。
我拍摄的滇金丝猴照片也被美国《国家地理》《BBC野生动物》等国际期刊采用,让越来越多人了解并开始保护这一珍稀物种。1996年,美国《新闻周刊》以“中国正在萌芽的绿色革命”为题,报道中国保护滇金丝猴的情况,并称“这将成为中国人环保意识的分水岭”。
滇金丝猴母与子。奚志农 摄中新社记者:来自中国的自然影像为何会受到西方国家的关注?
奚志农:中国幅员辽阔,地貌、气候多样,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但因为缺少影像记录,导致不仅是国外,包括国内不少公众对中国自然的真实状况和物种的生存现状都缺乏基本的了解和认识。比如说,在滇金丝猴成为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的吉祥物之前,提起中国野生动物,大部分国外公众能够想到的就是大熊猫。而野生动物摄影师可以通过拍摄自然影像,向世界展示一个真实和全面的中国。
2012年,我与几位年轻中国野生动物摄影师赴英参加英国野生生物摄影年会。在我们演讲之前,一位国外摄影师展示了他曾经拍摄到的中国自然生态遭到破坏的照片。幸运的是在他之后,中国团队用另一组影像呈现中国有着美好和充满生机的一面。我们展示了来自宝岛台湾的梅花鹿、云南的滇金丝猴、青海的藏羚羊等等,也讲述了中国野生摄影师队伍的发展经历,以及中国公众为保护自然付出的努力。当天,我们的影像和演讲打动了现场的参会人员,他们全场起立鼓掌,感谢我们展示了中国的另一面。
藏羚羊。奚志农 摄过去20年中,中国自然和野生动物摄影得到极大发展,越来越多的摄影爱好者和摄影师开始关注自然,国际自然摄影的舞台上不断出现中国摄影师的身影。他们不仅把中国壮美的自然景观和独特的野生生物影像展现给世界,还推动着中国自然保护不断前进。
中新社记者:中国的自然摄影与国际接轨,您有哪些建议?
奚志农:在部分发达国家,自然摄影已经发展为一项成熟的行业,具备高度的专业化、产业化和社会化。国外高校中的摄影专业已经细分出自然摄影专业,让学生学习拍摄技巧的同时,也能掌握相关的生物学知识。科研、传媒、艺术等领域对于自然影像的需求,足以让野生动物摄影师以拍摄自然为生。
云南红河流域的绿孔雀。奚志农 摄回溯10年前,中国的职业野生动物摄影师屈指可数,到今天已经达到了数十人。中国开始出现专门拍摄野生动物的制片机构,相关的业态正在不断萌生和成长。但自然摄影在中国还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行业,这需要各方力量持续推动来逐步完成。
现在中国大部分孩子距离自然太过遥远,建议学校和家长能够让孩子们拥有更多走近大自然的机会。也希望中国的高校能够增加自然摄影相关专业,培养更多优秀的野生动物摄影师。
学习和交流也是重要的一环。2009年起,我们联合多方力量将国际野生生物摄影年赛上的优秀作品引入到中国各大城市展览,就是为了能让中国摄影师和大众能够拓宽视野,增长见识。
此外,建议相关部门和组织能够共同推动恢复成立野生动物和生态摄影专业委员会,在专业委员会的规范和引导下,让拍摄者形成正确的意识和标准。(完)
受访者简介:
奚志农。李嘉娴 摄奚志农,中国野生动物摄影师,民间环保组织“野性中国”创始人。2001年,他拍摄照片的《滇金丝猴·幸存者》在国际野生生物摄影年赛获奖;2002年,他跟踪、打磨10年的纪录片《神秘的滇金丝猴》获英国布里斯托尔“自然银幕电影节”“TVE奖”;2015年,奚志农及其团队历时三年打造的中国本土自然纪录片《香格里拉神秘之猴》在美国公共电视网(PBS)展播;2022年,奚志农获得美国国家地理学会“Wayfinder”奖。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中新网2月3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通知全文如下: 一、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条件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有附加条件的,符合该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三)关于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从提高赛事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由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是一项新制度,目前国家对于《目录》中赛事活动涉及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尚无相应或健全的职业标准。为此,涉及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以下简称《许可条件》)明确应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规定为标准。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公示制度,将符合《许可条件》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尚难提供具体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作出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或资质要求的承诺,并在赛事活动举办前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许可条件》明确提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形成说明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明确不符合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标准和要求。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涉及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性意见。 (五)关于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许可条件》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按照《办法》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申请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关于实地核查工作 《体育法》以及《办法》均明确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这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必经程序。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三、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 (七)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 《体育法》明确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制定省、地市、区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建立配套制度规定,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体育法》规定,会同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当积极争取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工作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也可以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加强与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九)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体育法》以及《办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既涉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与责任,更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依法依规实施许可,避免因许可行为不当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和新制定的《目录》已经正式发布。体育总局将把贯彻落实《体育法》及其配套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学习,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基层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尤其要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认识,明晰相关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机构设立、人员充实、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支持。 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体育总局联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