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乌镇西栅景区景色迷人。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非凡八年,成就斐然。作为全球互联网行业交流互鉴的年度盛会,世界互联网大会持续扩宽互联网新技术应用场景,有力推动我国传统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不断创造全球网络空间合作的利益契合点、合作增长点、共赢新亮点,彰显着新时期我国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决心。
世界互联网大会锚定了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最新方向。八年来,世界互联网大会积极探索前沿技术、重点孵育未来产业,见证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蝶变。从移动支付、大数据、智慧医疗,到5G/6G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元宇宙,展示着当前世界最顶尖的互联网技术创新成果,为全球网络信息领域发展树立“风向标”;“互联网之光”博览会,邀请全球知名企业开设主题展览展示、举办新产品发布会、人才相亲会,充分集聚人才、助力产业发展;“直通乌镇”全球互联网大赛,广泛征集数字经济领域项目,激发科技创新的蓬勃力量。目前,世界互联网大赛已经成为全球互联网行业加强协同创新、促进行业发展的推进器,成为引领互联网产业发展方向的未来之光。
世界互联网大会搭建了网络领域深化合作的重要平台。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互联网领域的长远发展事关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以共商共进、共治共享为原则。八年来,世界互联网大会着力搭建互联网高端对话合作平台,邀请来自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政府代表、国际组织负责人、互联网领军企业代表、学界精英参会,围绕当前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核心议题共商全球互联网发展大计。今年7月,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组织成立,进一步推动了参与主体间的深度交流与务实合作,有效助力全球互联网产业平衡发展、优势互补。
11月6日,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乌镇厅正在彩排。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世界互联网大会为实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擘画蓝图。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八年来,世界互联网大会始终贯彻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秉持“发展共同推进、安全共同维护、治理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的核心理念,着力将网络空间建设成为全人类的发展共同体、安全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近年来,历届全球互联网大会发布《互联网发展蓝皮书》《网络主权:理论与实践》《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倡议》等概念文件、行动倡议,对国际复杂环境下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改革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不断铸牢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意识,为构建网络空间国际新秩序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随时以举事,因资而立功。八年来,世界互联网大会不断凝聚各方智慧共识,“乌镇之约”已成为全球互联网共享共治、数字经济交流合作的鲜明标识。当前正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逆全球化思潮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交织叠加下,全球网络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唯有顺势而为、因势而动,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构建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方能推动全球互联网产业发展行稳致远。
乌篷点篙,轻舟飞渡。相信在未来,世界互联网大会将继续深化各方合作、扩大战略共识,以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情怀担当,铸牢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意识、共建国际网络空间新秩序,共同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更加和平开放、发展繁荣,携手绘就人类文明更美好的明天!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8日 09版)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